专业技术岗位晋级


专业技术岗位晋级

◆每年 6 月份,人事处发布通知,部署岗位晋级聘用工作。

◆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专技人员在符合以下基本年限基础上方可提请申报:

1. 申报晋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应聘任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4 年及以上;

2. 申报晋级专业技术五级、六级岗位,应聘任在专业技术六级、七级岗位 3 年及以上;

3. 申报晋级专业技术八级、九级岗位,应聘任在专业技术九级、十级岗位 3 年及以上;

4. 申报晋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聘任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3 年及以上;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传达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工作(组建推聘组、组织申报)。

◆人事处汇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在学校网站对复审通过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公示(5 天)。

◆各二级学院召开聘推组会议:

1. 确定学院专技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晋级入围聘任人员,将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3 天);

2. 对在本学院兼课的职能部门中初级主系列专技申报人员教学、科研业绩等情况进行评议、排序。

◆每年 7 月份,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专业技术三级、五级、六级岗位以答辩形式、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以书面形式,由学

术委员会进行综合评议,限额票决确定入围聘任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