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十育人”先进典型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7-11]   发布单位:宣传部   阅读次数:308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完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践行“三全育人”理念,弘扬和传承教育家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现开展2023—2024学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十育人”先进典型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凡进校工作三年以上,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学校“立德、立人、立业”校训,在着力构建“三圈三全十育人”思政体系中,不断开创“高职特点、城建特色”思政工作新局面,能够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良好形象的教职工均可参与评选。具体评选要求如下:

1.课程育人先进典型:面向专兼职任课教师评选。积极探索特色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实现在“价值引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的有机统一,注重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爱国主义精神、劳模(工匠)精神及应用技能型人才的核心素养要求融入课程体系、融入课程标准、融入教学过程,教学效果获得督导、同行和学生高度评价。获得市级及以上成果者可优先推荐。

2.科研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承担科研项目和指导科创活动的教职员工。具有敢为人先的科学精神、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和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注重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科研工作和科创活动全过程,带领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和课题研究,注重科研过程和科研成果向学生辐射,着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思维,在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业绩相当的科研活动中充分展现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

3.实践育人先进典型:面向带领学生开展专业实践、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的教职员工。主动服务党和国家、上海市重大战略布局和任务,教育引导师生在实践中增强实践能力、树立家国情怀,在推动专业课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教育、志愿服务、劳动教育、法治教育、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及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工作等载体有机融合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市级及以上实践类育人成果、带领学生团队承接社会服务横向项目的可优先推荐。

4.文化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文化传播相关工作的教职员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着力打造以劳模(工匠)精神为特征的特色校园文化育人体系,在优化校风学风、繁荣校园文化、建设美丽校园、滋养师生心灵、涵育时代新人、引领社会风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5.网络育人先进典型:面向网络平台建设与管理有关工作的教职员工。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相结合,构筑网络育人新生态,推进学校各级网站、“易班”、“两微”新媒体建设与管理,积极引导师生强化网络意识,树立网络思维,提升网络文明素养,在在线教学、在线服务、在线主题活动等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推动思政工作新发展,在创新网络文化产品,传播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守护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6.心理育人先进典型:面向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相关教职员工。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结合,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构建“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形成体系化实施机制、促进师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7.管理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机关职能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教职员工。把规范管理的严格要求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方式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大力营造治理有方、管理到位、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在推进依法治校、健全管理育人工作机制、提升校园信息化管理水平工作中,强化科学管理对道德涵育的保障功能,用良好的管理模式和管理行为影响和培养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融于管理工作中取得较好成效。

8.服务育人先进典型:面向辅导员与职能教辅部门、二级学院教辅岗位等教职员工。把解决实际问题和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把握师生成长发展需要,提供靶向服务,增强服务供给能力,在关心人、帮助人、服务人中教育人、引导人,在为学生排忧解难,关爱学生,服务学生,提升后勤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信息资源体系和服务体系完善等方面做出贡献。

9.资助育人先进典型:面向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教职员工。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实施精准资助,注重将“扶困”与“扶智”、“扶志”结合起来,积极推动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在应急帮扶、政策宣传、资助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10.组织育人先进典型:面向从事党群组织工作相关教职员工。注重发挥组织育人功能,增强工作活力、促进工作创新、扩大工作覆盖、提高辐射能力,自觉担负起育人育才的主体责任,在党建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积极发挥群团组织、团体的育人纽带功能,推动群团组织建设,创新群团组织动员、引领、教育师生的载体与形式,提升队伍的引领力、凝聚力、战斗力,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开展各项积极有益的工作,展现城建人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面貌。

三、推荐评选的程序

1. 7月22日前,开展个人自荐和主管部门推荐。自荐者每人可自我申报1个奖项,将自荐表报送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管部门推荐请将部门推荐表报送宣传部邮箱xcb@succ.edu.cn,邮件请以【2024年十育人+部门名+推荐】命名。宣传部整理汇总名单后反馈到相关党组织。

2.7月31日前,开展组织推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附属单位党组织在参考自荐他荐名单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近三年获评“十育人”先进典型的教师,原则上应不推荐曾获评的同一奖项),同时,将组织推荐汇总表、“十育人”申报表发送到邮箱:xcb@succ.edu.cn,邮件请以【2024年十育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命名。纸质材料开学后交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3.8月12日前,由宣传部会同办公室、组织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科技处、后勤保卫处等部门根据申报人员工作实绩进行初审排序。初审名单提交党委会审议,公示后确定最终评选名单。

4.9月10日教师节前后,进行表彰奖励和集中展示宣传。

四、评选人数

30名(含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3名)

五、推荐名额安排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单位党组织结合自荐他荐情况,根据工作实际选择相关类型推荐,在课程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奖中每类至多推荐2人,其他育人奖中每类先进至多推荐1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总推荐名额不得超过本党总支(支部)在编在岗教职工总人数的5%,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可推荐3人。

六、相关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附属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把推荐过程当作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宣传育人先进典型事迹的重要途径,激励广大教职工以教育家为榜样,切实增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推荐评选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坚定、贡献突出、群众拥护、优中选优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审申报的方式进行。

3.“十育人”先进典型事迹材料须符合申报类型要求,准确、生动、翔实,有数据,有案例,有细节故事,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字数控制在1500以内。

联系人:赵老师,18360931202;王老师,18817315889


附件1  2023—2024学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十育人”奖自荐表.docx

附件2  2023-2024学年十育人先进典型主管部门推荐表 .xlsx

附件3  2023—2024学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十育人”奖申报表.docx

附件4  2023-2024学年十育人先进典型党组织推荐汇总表.xlsx


党委宣传部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