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先进集体、个人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学校党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学校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团结一致、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抗疫过程中,涌现出一大批敬业奉献、冲锋在前、担当作为、扎实工作的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广大师生抗击疫情、做好学校各项工作的斗志,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抗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表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一)先进集体
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积极贡献、表现突出的各部门、团队、党支部(含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8个。
(二)先进个人
在抗疫期间积极参与到防疫抗疫、学生管理、后勤保障、教学教辅、科普宣传和志愿服务等相关战“疫”,直接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40名。
二、推荐或自荐材料
(一)申报表
申报先进集体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抗疫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申报先进个人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抗疫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表中主要事迹以附页形式填写。
(二)附页内容
包括:标题、简介(字数限定200字以内,主要用于发布至各媒体)、正文(800~1000字),文稿以第三人称撰写典型事迹材料。内容真实,语言文字表达准确、鲜明、生动,事迹感染力强。文稿电子稿文件命名:党(总)支部名称+典型人物(先进个人)姓名/先进集体名称。
(三)图片内容
每篇事迹需附1~3张人物照片(JPG文件,高清),图片紧扣人物事迹稿件主题和场景,对图片场景作简要说明。图片电子稿文件命名:党(总)支部名称+典型人物(先进个人)姓名/先进集体名称+“照片”。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均可自荐或推荐。
2.审核评选。请各基层党组织在9月20日前将申报表(附件1、附件2)(纸质版由支部书记签名,电子版发至bgs@succ.edu.cn)报防控办,防控办将组织评审,确定拟表彰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批,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进行表彰并对相关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基层党组织积极迅速宣传发动、鼓励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深入细致地观察和发现身边的先进典型,及时推荐报送。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荐人或基层党组织要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推荐意见,确保有关事迹情况真实准确。
3.个人推荐(自荐)、先进集体推荐(自荐)需所属支部签署意见并签章。
办公室
防控办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