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新商科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新商科专业建设,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培养勇于创新的时代所需要的城市管理人才,特设立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新商科奖学金(以下简称“新商科奖学金”)。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新商科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工商管理学院评定学年(期)坚持正常学习的全日制高职学生。
二、推荐名额
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新商科奖学金实施细则》(见附件1),设立学习类、实践类、团学服务类奖项若干(见附件2)。
三、评选条件
详见《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新商科奖学金实施细则》(见附件1)。
四、工作程序
1.申请(5月29日-6月6日):根据评审条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所在班级辅导员对申请人的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上报“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工作组”;
2.评审(6月9日-6月20日):“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工作组”根据申请人上报的书面材料结合任课教师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综合考量,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排序并推荐,交由工商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3.公示(6月23日-6月27日):确定的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报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批
五、工作要求
工商管理学院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树立全局观念,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原则,广泛听取师生意见,自下而上进行推选。工作要深入细致,并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营造良好校园氛围,保证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
六、上交材料及时间节点
5月29日-6月4日,提交申请表及佐证材料至各班辅导员
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新商科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
《新商科奖学金申请表(学习类、实践类、团学服务类、社区服务类)》一式两份(纸质版,见附件4);
相关佐证材料照片。
联系人:王婷 02157460201
附件:
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新商科奖学金实施细则
2.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新商科奖学金获奖人数及奖金标准
3. 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新商科奖学金汇总表
4.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奖励登记表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5年 5 月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