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报2018年度科研奖励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要求,现将补报2018年度科研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成果类型
(一)学术专著。
(二)编著、译著。
(三)国家级规划教材。
(四)省部级规划教材。
(五)校企合作教材。
(六)普通教材。
(七)辅导书、习题集、知识性出版物,整部文学作品、艺术作品集等。
(八)按照《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在奖励期限内未奖励的学术论文。
(九)按照项目负责人累计到款额大于等于30万的横向项目。
(十)按照《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在奖励期限内未奖励的科研成果奖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等。
二、补报成果奖励期限
凡2017年1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取得的成果均可申报。
三、补报程序
(一)成果持有人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奖励申报表》,附成果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书籍提供一本原件留科技处存档,不予退还。
(二)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齐申报表和成果材料后,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奖励汇总表》,由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科技处。
四、有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各单位在3月11日前将申报表和所有材料报送科技处胡晓霞老师,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huxiaoxia@succ.edu.cn
(二)报送地点:图文信息楼311室。
(三)已经申报过的不需要重复申报。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技处
2019年2月28日
附:
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解释说明
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奖励申报表》
4.《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奖励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