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
派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教委相关工作通知,现开展2023年度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派出人选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派出时间及范围
长三角高等学校互派骨干教师进行访问学习研究,时间为1年,共2个学期,计划于秋季开学启动交流访学工作。接收学校为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的本科高校,请根据接收学校和专业(附件2)开展访问学者的推荐工作。
二、选派范围和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青年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3.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破格推荐。
三、派出名额安排
每所高校可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工作安排和师资培养计划,择优推荐派出教师(注意避免与其他计划重复申报)。经学校审议,报市教委遴选后统筹安排,派出经费纳入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资助计划保障。
四、材料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推荐派出教师填写《2023年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申报教师个人简历》,将电子版(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PDF版本)于7月26日20:00前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succ.edu.cn。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5800744848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2年7月25日
附件1.(上海江苏安徽浙江)2023年长三角访问学者计划接收学校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申报教师个人简历.docx
附件3.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