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双一流”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1-02-08]   发布单位:教务处   阅读次数:1392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2021年“双一流”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高职院校一流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方法、评审要求等方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双一流”项目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绩效,现将学校2021年“双一流”项目备案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主要要求

1. 请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双一流”计划建设目标和任务,结合学校《关于制定“提质培优行动计划 (2020—2023 年)”各任务(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沪城建院〔2020〕97 号)要求,对“双一流”计划项目和所承接的“提质培优”项目进行统筹优化设计。

2. 建筑工程技术和物业管理专业做为上海一流专科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独立申报,经费各100万元。纳入一流院校建设的一流专业根据专业建设情况先行申报,费用由学校统一调整。

3. 请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要求填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本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申报文本》,以保证项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学校将采用“两上两下”的方式对项目进行遴选、立项。

二、时间安排

1. 2月22日前: 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提交项目申报文本;

2. 2月27日前: 组织项目初选;

3. 3月3日前:  完成预立项;

4. 3月8日前:  完成项目第三方评审;

5. 3月10日前: 提交学校审批;

6. 3月12日前: 完成上报工作。

三、相关说明

请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谋划“双一流”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提质培优”建设方案的设计,认真填报和按时提交(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文本和申请清单(见附件1、2)。电子版请发至教务处公共邮箱。

联系人: 王梦林 18001662168 

 

附件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本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申报文本.docx

附件2 2021年“双一流”项目申报及对应“提质培优”项目清单.docx

    

                                          

 

                         教务处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