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文化建设情况及政策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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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文化建设情况及政策启示

一、长三角文化建设情况

1.发展现状

长三角城市群以不到二十分之一的国土面积,承载了接近六分之一的人口。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突出的经济优势,使其文化产业呈现朝气蓬勃的发展态势。体现出文化消费动力旺盛、文化组织高度集聚、产业结构日趋 “服务化”、骨干企业竞争力较强、产业规模与地方经济高度关联、文化科技异常活跃等特点。整体而言,长三角文化产业发展近年来巩固了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并且稳中有升。

区域文化产业增加值从2012年的5707亿元增至2017年的12157亿元,占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的比重始终维持在30%左右。年均增速达28.7%,略低于全国1.9个百分点。区域内部而言,报告期内长三角文化产业规模的格局基本未变。江苏继续在产业规模上处于绝对优势,2017年底江苏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4976亿元,位列全国第二,占GDP比重6.0%,首次突破5%的“天花板”。浙江文化产业增加值由2012年的1582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3618亿元,年均增长31.8%,比全国高出1.2个百分点,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12年的4.6%提高到2017年的7.0%。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态势较缓,年均增速在四省市中最低仅为20.42%,比全国低10.1个百分点,但早已成长为该市支柱产业之一,2017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更是达7.4%。安徽文化产业规模在四省市中相对薄弱,即使年均增速高达33.5%,比全国高出2.9个百分点,但2017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仅为1302亿元,占GDP比重也是四省市中最低的(4.7%)。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充分发挥了创新驱动力,在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促进跨界联动、扩大对外文化贸易、壮大优势产业集群等方面对国家文化软实力做出了突出贡献。长三角的会展服务、演艺娱乐、出版印刷、新闻媒体、文化装备广播影视、动漫游戏等门类的发展水平和产业规模均在全国居于前列。2016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30785亿元,占全国GDP的比重为4.14%。而长三角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9934.86亿元,占全国总量的32%,占GDP比重达到5.69%,在发展规模和发展质量上居于全国前列。其中,2016年江苏省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3863.9亿元,占江苏省GDP的比重为5%;浙江省文化及相关特色产业实现增加值3232.98亿元,占浙江省GDP比重为6.84%;安徽省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976.31亿元,占安徽省GDP的比重为4%;上海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861.67亿元,占上海市GDP的比重为6.61%。

长三角地区文化产业集群实力强大,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国总量的三分之一。在连续十届颁布的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长三角占全国总数的34%,在全国遥遥领先。在中国十大文化产业上市公司中,长三角地区企业占40%。此外,长三角地区拥有的联合国全球创意城市占全国总数的1/4。长三角地区拥有名列世界前三、雄踞中国第一的会展中心城市,拥有全国文化产业园区100强中的第一名;拥有全国规模最大的网络文学集群、网络电台和网络教育基地、数字出版产业集群、对外文化贸易集群、影视生产综合基地和电视剧生产与流通平台,同时也是全国主要的动画电视生产基地之一。长三角在全国范围内的文化产业优势。

在文化产业国际合作方面,长三角地区是我国对外贸易最发达、对外交流最广泛的地区之一。这里形成了全国领先的文化出口重点项目集群和国家对外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集群,并连续10年保持了优势。有史以来投资额最大的中美合资文化产业项目、中国第一个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全国唯一以出口为导向的国家级影视产业园区(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验区)等众多国际合作项目落户长三角,使长三角成为中外文化产业合作最有成效的地区之一。

长三角地区的文化产业无论从活跃度、影响力,还是规模化和创新力,都在充分发挥文化优势。

2.突出问题

随着中国城镇化的不断深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发展,传统文化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既面临着机遇,也面临着挑战。在旧城改造、新城开发,以及现代科技发展过程中,文化建设产生了新问题:

(1)物质文化遗产遭到破坏

长三角地区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城镇化的浪潮中,大建设与大破坏现象最为突出,历史文化遗产面临着严重破坏。一些城市在建设过程中,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文化的保护,对珍贵的文化遗产价值认识不足、关注不够。在具体工作中,保护措施难以实施,历史文化遗产与城市改造发生冲突,往往是历史遗存妥协,最终造成一去不复返的物质文化遗产日渐稀薄。同时,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缺乏整体保护和活态保护的意识,导致大小城市呈现“千城一面”的现象,使得各地文化遗产不断同质化,缺乏文化个性和特色。

(2)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步衰微

长三角地区的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呈现逐步消亡的态势:一方面表现为非遗生存空间受到挤压,原有的生态场正在丧失。依附于物质形态存在的非遗文化,失去了物质承载的依托,便形同虚设。吴歌田山歌缺少稻田,灶头画没有了老灶头,手工棉纺织没有了棉田,庙会失去了活动场域……另一方面表现为美丽城市空壳下精神灵魂的流失。民众对非遗文化的淡漠,使得几千年流传下来的民间生活法则、生存智慧、地方性知识等影响中国人根的精神财富荡然无存。城镇化解决了“居有所安”,却失去了“神有所托”的精神慰藉。

(3)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意发展空间仍然很大

缺乏完善、系统的政策框架,区域行政壁垒仍然存在,资源共享缺乏长效机制,软环境的高要求无法满足,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还没得到有效释放。

二、政策启示

1.在长三角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中,尽量避免重开发轻保护、历史格局完整性的破坏,将当地最精华的历史文化放进去,充分反映出当地的历史脉络与文化精髓,同时在具体项目中不能过于简单化、市场化,遵循其独特性和综合性,在分析研究、策划定位、规划设计、项目评估、建设施工、资金运营、业态招商、后期管理等环节,作出全方位的系统实施要求,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工作科学、合理、有效。

2.非遗传承人的综合文化修养、创意创新能力直接影响着非遗的传承与市场竞争力,通过搭建非遗与学术、当代教育的桥梁,才能提高传承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传承能力,进而提高非遗品质,扩大非遗市场,让非遗真正走进民众的现代生活。

3.长三角地区文化部门优势互补、整合资源,打通彼此联结的通道,为增强文化集群影响力,搭建了很多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活动是非遗发展的载体,由政府主办的一些重大的活动,既是对非遗的扶持,又是对它的形象的宣传,并且通过活动展现了长三角地区非遗的文化特色和人文情怀。

  4.上海创意产业仍有很大的优化空间:(1)兼顾创意与生活。要打造上海城市管理、城市功能、商业发展和城市美学全方位的展示平台。(2)城市以人为本。城市的地标建筑是一座城市的重要标志,必须首先具备人文思考,一味追求醒目、独特,缺乏文化内涵并不是城市所需要的。(3)不断优化机制。一方面邀请市民、社会企业、民间设计师共同参与到城市的设计之中,寻找最优的设计方案;另一方面融合需要更新的老物理空间与实体产业,城市的建筑设计与大工业设计相吻合,才能形成集约设计。(4)增强产业辐射力和影响力。扩展与国内外的合作平台,实现“走出去”与“引进来”的双向发展。(作者:兰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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