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关于公布2025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名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城建院〔2018〕123号)精神,通过青年教师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部)推荐,经人事处、教务处资格审查,院长办公会审议,最终确定千峰等27人为导师制培养对象,王伟娜等27人为指导教师(导师公示名单见附件)。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组织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的实施、监控、日常管理和考核,并报备人事处。
人事处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