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十育人”先进典型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06-19]   发布单位:宣传部   阅读次数:3244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全面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深入推动“三全育人”内涵式发展,现开展2022—2023学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十育人”先进典型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凡进校工作三年以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学校“立德、立人、立业”校训,在着力构建“三圈三全十育人”思政体系中,师德高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不断开创“高职特点、城建特色”思政工作新局面,能够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良好形象的教职工均可参与评选。

此次“十育人”先进典型评选分为课程育人先进典型、科研育人先进典型、实践育人先进典型、文化育人先进典型、网络育人先进典型、心理育人先进典型、管理育人先进典型、服务育人先进典型、资助育人先进典型、组织育人先进典型十类。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专兼职任课教师评选。有较强的育德能力和育德意识,积极优化教学设计、探索教学创新,积极探索特色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实现在教学中“价值引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的有机统一,注重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爱国主义教育、劳模(工匠)精神及应用技能型人才的核心素养要求融入课程体系、融入课程标准、融入教学过程,大力提升课程思政育人质量,不断拓展课程思政新路径,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育人作用,教学效果获得督导、同行和学生高度评价。获得以下课程教学类教学成果可优先推荐: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市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包含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课程、金课、教学资源库等);市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大赛获奖;市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等。

2.科研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承担科研项目和指导科创活动的人员。具有敢为人先的科学精神、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和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注重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科研工作和科创活动全过程,大力开展大学生德育研究,积极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查、行为特点及教育策略研究,带领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和课题研究,注重科研过程和科研成果向学生辐射,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思维,在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业绩相当的科研活动中充分展现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

3.实践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带领学生进行专业实践、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的人员。创新工作思路、积极谋划、主动出击,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养成相结合,整合各类实践育人资源,创新实践形式,拓展实践平台,主动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布局,教育引导师生在实践中增强实践能力、树立家国情怀,在推动专业课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教育、志愿服务、劳动教育、国家安全观教育及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工作等载体有机融合方面做出了成绩。获得以下实践类育人成果的可优先推荐: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或双创竞赛获市级及以上奖励;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产教融合类项目(包含产业学院建设、技术创新协同中心建设、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现场工程师项目等);带领学生团队承接社会服务横向项目等。

4.文化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文化建设和文化传播有关人员。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努力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着力打造以劳模(工匠)为特征的特色校园文化育人体系,在优化校风学风,繁荣校园文化,建设美丽校园,滋养师生心灵、涵育师生品行、引领社会风尚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5.网络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网络建设与管理有关人员。推动思政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相结合,实现网上网下联动育人,推进二级部门网站、“易班”、“两微”新媒体建设与管理,积极引导师生强化网络意识,树立网络思维,提升网络文明素养,在在线教学、在线服务、在线主题活动等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推动思政工作新发展,在创新网络文化产品,传播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守护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方面做出了成绩。

6.心理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心理教育、咨询有关人员。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结合,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构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平台保障“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形成体系化实施机制,促进师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方面取得成效。疫情防控期间,扩大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做实心理危机预防及心理咨询、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7.管理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党政管理人员评选。把规范管理的严格要求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方式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提高治理能力,大力营造治理有方、管理到位、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在推进依法治校、健全管理育人工作机制、提升校园信息化管理水平工作中,强化科学管理对道德涵育的保障功能,创新工作方法,善于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作为,用良好的管理模式和管理行为影响和培养学生,把思想政治教育融于管理工作中取得较好成效,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行和学校事业发展。

8.服务育人先进典型:面向辅导员教师、教辅部门、服务窗口人员评选。把解决实际问题和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把握师生成长发展需要,提供靶向服务,增强服务供给能力,积极帮助解决师生工作学习中的合理诉求,在关心人、帮助人、服务人中教育人、引导人。在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关爱学生,服务学生,提升后勤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信息资源体系和服务体系完善等方面做出努力。坚守岗位、主动靠前,做到措施保障有效、服务保障优质,心中有情怀、服务有温度,为师生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9.资助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大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人员。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强化精准资助,在工作中注重把“扶困”与“扶智”、“扶志”结合起来,积极推动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从应急帮扶、政策宣传、资助育人等方面扎实做好各项资助工作,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10.组织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党群组织专兼职干部。在平时工作中注重发挥党组织的育人保障功能,增强工作活力、促进工作创新、扩大工作覆盖、提高辐射能力,自觉担负起育人育才的主体责任,在党建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发挥群团组织、团体的育人纽带功能,推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创新群团组织动员、引领、教育师生的载体与形式,发挥队伍的凝聚、引领和服务作用。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工、团、妇等组织育人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开展各项积极有益的工作,展现城建人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面貌。

三、推荐评选的程序

1.7月5日前,开展自荐和他荐。自荐者每人可自我推荐1个奖项,他荐分为个人他荐和育人典型类型对应主管部门他荐。

2.7月20日前,开展组织推荐。党委宣传部汇总自荐他荐名单后,提供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附属单位党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附属单位党组织在参考自荐他荐名单基础上,以党政联席会议或党总支(支部)委员会会议确定本总支(支部)参选相关奖项人员推荐名单,同时报送先进事迹材料。

3.8月10日前,由宣传部会同组织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科技处、后勤保卫处等部门对申报名单进行初审,初审主要依据工作实绩排序,不再采用名额分配形式。初审名单提交党委会审议,公示后确定最终评选名单。

4.9月10日教师节前后,进行表彰奖励和集中展示宣传。

四、评选人数

30名(含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3名)

五、推荐名额安排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单位党组织结合自荐他荐情况,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选择相关类型推荐,在课程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奖中每类至多推荐2人,其他育人奖中每类先进至多推荐1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总推荐名额不得超过本党总支(支部)在编在岗教职工总人数的5%,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可推荐3人。

六、相关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附属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把推荐过程当作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宣传育人先进典型事迹的重要途径,激励广大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切实增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推荐评选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坚定、贡献突出、群众拥护、优中选优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评选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审申报的方式进行。

3.推荐评选凸显在扎实推进学校三全育人工作,为申办本科职业大学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典型。包括善用创新性思维提升工作质量,深化新时代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要求,结合岗位工作展现个人育人特色和学校育人品牌建设的先进典型。

4.“十育人”先进典型要有突出事迹,事迹材料要符合申报类型要求,准确、生动、翔实,有数据,有案例,有细节故事,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字数控制在1500以内。近三年获评“十育人”先进典型的教师,原则上应不推荐曾获评的同一奖项。

5. 自荐、他荐表(7月5日前),“十育人”申报表、党组织推荐汇总表(7月20日前,组织推荐人员需另行提供一张工作照,文件名为被推荐人姓名)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发送到宣传部邮箱:xcb@succ.edu.cn 。自荐他荐邮件请以【2023年十育人评选+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姓名】命名;组织推荐汇总表请以【2023年十育人评选+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命名。组织推荐纸质材料请于开学后交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联系人:王丽虹, 18817315889。

 

党委宣传部

2023年6月19日



附件2 2022-2023学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十育人”奖先进典型申报表.docx
附件1 2022-2023学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十育人”奖先进典型推(自)荐表.docx
附件3 2022-2023学年十育人党组织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