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
为保障毕业生档案及时、准确转递,方便毕业生查询档案去向,切实做好毕业生服务工作,现将毕业生档案整理及寄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学生学籍档案是学生身份的重要证明,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记录了学生的学习经历。学生处及各二级学院相关老师须秉持严谨认真、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毕业生档案整理与寄送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序、及时、准确地完成。
二、档案内容
(一)大学期间档案
1. 基本材料
①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信息表;
②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军训登记表;
③ 上海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④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成绩单;
⑤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已迁入学校的学生,另需提供原户籍地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2. 附加材料
① 团员档案(含入团志愿书);
② 各类奖惩材料;
③ 录取通知书。
(二)中学学籍档案
按要求与大学期间档案合并放入我校学生档案袋内,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档案转寄要求
1. 档案袋填写:在“档案袋”目录清单上准确、规范填写学生姓名、学号等信息,并对袋内所列内容核对后打“√”。
2. 邮寄地址填写:
· 本市户籍毕业生:寄送至户籍所在区就业促进中心。
· 外省市户籍毕业生:寄送至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须学生本人提前电话核实准确地址及办理手续)。
· 专升本毕业生:根据录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地址寄送。
3. 装袋与封袋:装袋前须仔细核对档案内所有材料是否齐全、准确;装袋时务必确认档案材料与档案袋面信息相符,严防错装。
4. 档案寄送:正常毕业学生的档案将于毕业离校后一周内,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大学生档案专用通道寄往档案接收单位。毕业生可凭EMS单号在一个月内查询档案转递信息。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