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生:
可自愿将个人户籍迁入学院集体户口,迁入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南亭公路2080号,并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在右下角写明身高、血型、学院、班级学号、联系电话。
二、入学通知书复印件(A4纸复印)。
三、户口迁移证原件。
请需要办理户籍迁移的新生在9月30日之前将材料交到:
1、奉贤校区:图书馆楼208室找唐一峰老师办理,57460192。
2、 杨浦校区:B楼1楼后勤保卫处找邓文楠老师办理,31118788 -229。
注意事项:
1、参加上海市高考、自主招生或三校生招考录取的外省市户籍的新生按规定不能将户籍迁入学院。
2、户籍迁移自愿原则,可迁可不迁。无特殊需求建议不要迁移。
3、户籍迁入学院后户籍类型都是非农户口,以后迁回原籍也为非农户口,如原先是农业户口的请三思。
4、户籍迁入学院的学生,在读期间不能迁出户口,除非退学等特殊情况。毕业后必须迁回原籍。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后勤保卫处
办理学生户口迁移证需要带资料如下:
1、学院同意迁出的证明。(奉贤校区图书馆208室办理)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示:
1、户口迁移证(到庄行派出所户口窗口办理)。
2、庄行派出所地址:奉贤区庄行镇一新路37号。
3、庄行派出所户口窗口电话:24068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