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抽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筹安排,联合我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部、财务处、科技处、图文信息中心、基础教学部、共青团委和各二级学院,完成《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自查报告》(附件1)、《高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自查得分表》(附件2)和《高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上述自查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5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要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提出异议,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要写明理由和依据,并请写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受理。
联系人:孟春 联系电话:57460204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