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向市教卫系统推荐和评选校级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附属单位党组织:
为纪念建党98周年,进一步弘扬先进,树立标杆,激励学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在全面推进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发展中积极进取、建功立业,做出更大贡献。根据《市教委工作党委关于评选表彰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市教卫系统和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以下简称“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市教卫系统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党组织关系在学校,进入学校工作1年以上的中共正式党员1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党组织关系在学校,在校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的基层党组织领导成员,党务工作部门的党员干部,其他从事党建理论研究、教学等工作的党员干部1名。
3.先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关系在学校成立1年以上的党总支或党支部1个。
(二)校级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党组织关系在学校,进入学校工作1年以上的中共正式党员40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组织关系在学校,在校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的基层党组织领导成员,党务工作部门的党员干部,其他从事党建理论研究、教学等工作的党员干部10名。
3.先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关系在学校成立1年以上的党总支或党支部7个。
二、评选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党员群众充分认可。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坚决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模范履行职能职责,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策部署,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紧紧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战斗堡垒作用突出,赢得广大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要求
校各二级学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宣传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一)坚持民主推荐,严格推荐标准。
各级党组织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好党员进行推荐。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加强审核,确保质量。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站在全校高度,在全校党员和基层党组织中进行评选推荐。
(二)坚持面向基层,倾斜工作一线。
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推荐的优秀个人,应向工作一线党员和基层党务干部倾斜,参考近两年以来的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可优先从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推荐。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可以推荐,但要从严掌握,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是基层党总支或党支部。
(三)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推荐
为避免工作重复,“两优一先”的评选推荐工作将把市教卫系统和学校党委二个层面的推荐工作同步进行,但上报时间有先后,请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落实好。
四、评选办法及周期
(一)市教卫系统的评选
1.每个基层党组织所推荐的“两优一先”候选名额等于规定名额数(优秀共产党员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1名,先进党组织推荐1个)。
2.材料的报送。各级党组织请于5月17日(周五)下班前将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1-1)、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附件1-2)、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附件1-3)发送组织部邮箱:zzb@succ.edu.cn。
(二)校级的评选
1.每个基层党组织所推荐的“两优一先”候选名额数应小于或等于建议名额数(优秀共产党员最多推荐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最多推荐3名,先进党组织最多推荐2个)。
2. 材料的报送。各级党组织请于5月29日(周三)下班前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2-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附件2-3)发送组织部邮箱:zzb@succ.edu.cn。
五、公示及表彰
1.遴选公示。各级党组织完成评选推荐后,学校党委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遴选确定拟表彰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向市教卫系统推荐上报的“两优一先”对象,将由市教卫系统组织审核并公示。如落选自然成为校级表彰对象。
3.评选出的市教卫系统及校级“两优一先”对象,将于今年“七一”前后,进行表彰。
中共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