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服务支撑上海市地方高校服务贡献能力跃升计划,按照“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26号)和《关于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1410号)要求启动2026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资助计划”)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报对象应为学校一线教师,参加过2025年上海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并已取得结业证书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教师除外。

2.申报教师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计算至12月31日)初进本市高校工作不满五年。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道德,立足本职工作,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4.具有发展潜力,有投身教学、科研志向,能胜任并完成规定的本学科课程教学,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5.已入选其他更高等级人才计划并获得资助的教师不再列入本计划。

二、有关事项

1.资助计划申报主题聚焦教学改革与创新、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产教融合探索、学生发展与学习效果等,具体参见附件1-2026年研究选题指南。

2.各二级学院(部)应选派专职指导教师,辅导青年教师结合自身岗位工作开展申报。

3.各二级学院(部)要从严把关,确保申报质量。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选出重点推荐项目(一般不超过总数的四分之一)和一般推荐项目。学校遴选重点推荐项目时优先考虑本轮高校综合改革确定的建设领域对重点推荐项目的资助标准为5万元,对一般推荐项目的资助标准为4万元。对参加市级新教师岗前培训获优秀的学员在原资助标准上另行增加1万元。

4.项目资助期为两年,期满后将组织项目结项评估,遴选相关优秀成果进行交流展示

、申报流程

1. 申报教师填写附件2、3,提交所在二级学院(部)审核,其中导师培养计划及推荐意见须录入到《申请书》。

2. 各二级学院(部)412日前将附件2、3电子版发送至rsc@succ.edu.cn。

3. 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提请校级会议讨论确定推荐选派人员。

4. 4月20日-4月27日推荐教师登录平台:http://pyzz.7721.net完成网上申报。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6年47

 

附件1-2026年研究选题指南.docx

附件2-2026个人申请书(样表).docx

附件3-2026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报名汇总表.docx

附件4-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网上申报操作指南(教师个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