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实施学校章程,健全依法办学机制,实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校务公开,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有成效。

依法治校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教的客观要求,是学校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必由之路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一直以来, 学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战略布局的全面推进的精神,将学校治理规范化、法治化视为建立高水平大学制度的内在要求。章程是学校内部的,是学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石,是学校实现依法治校的制度保障。

实施并完善学校章程。201821日,学校印发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章程》,章程发布后使学校办学更加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不断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与水平。415日,学校正式申报依法治校标准校11531日,学校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的实施方案》10作为基本制度予以坚持。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讨多次涉及依法治校的工作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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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涉及依法治校的工作议题(2018-2019创建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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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涉及依法治校的工作议题(2019-2020创建年度))

围绕章程,先后出台了教育教学类文件20个、资产财务类文件18个、教职工聘评及人事管理类文件36个、学生招生及学籍管理类文件4个、科研管理类文件10个、后勤保障类文件3个、安全管理类文件3个、其他类型文件116个,总计210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规章制度的立、改、废5

实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为确保依法治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学校办学工作健康发展,学校根据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教育系统普遍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精神,结合办学实际,聘请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精通教育法律法规、熟悉高校管理的专业人员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全面负责学校各项法律,学校法律顾问就学校重大改革措施、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知识产权争议、内部风险防控等涉法事务提供了大量法律意见,有效促进了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水平。随着依法治校工作的推进,学校办公室有专门人员负责对接法务工作,使法务的纠纷处理和风险防范工作前移,在纠纷上升到诉讼和仲裁阶段之前,就介入到纠纷的处理过程中,一方面能够避免纠纷进一步恶化,另一方面对可能上升到诉讼和仲裁阶段的纠纷,能够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预案。法务在纠纷处理的过程中,也能及时发现学校规范性文件以及工作流程存在的不恰当、不合理的内容,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从而促进学校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及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

落实校务公开,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有成效。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span style="font-family:"">”的原则,紧紧围绕学校各项重点工作,不断丰富、完善和深化主动公开的内容,拓展和创新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从而全面提升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我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2019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2020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2018-2019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评议指标》2019-2020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评议指标》,结合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执行情况,编制了《2018-2019年度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9-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据统计,信息公开年报涵盖学校概括、规划计划等16大项,充分体现了依法治校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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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信息公开测评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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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信息公开网)

39.校和院(系)两级教授治学制度健全,学术委员会有效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功能。

学校建立健全学术组织建设,制定《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成立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下设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术道德分委员会,审议学校专业建设规划、评定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术水平、审定学校教学和科研奖项标准,有效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功能。

截止目前,2020年度科学研究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八次,主要议题围绕校级项目的结项、立项,纵向课题申报评审工作(上海教育科学规划第二批申报项目评审、2020年度上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2021年度上海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校内遴选表决)科研平台的创建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生态健康产教研协同创新中心、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产教研机构设立申请的投票会议以及晨光计划人才项目的结项与项目申报的评审工作等。同时根据会议审议结果及时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校级专项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沪城建院科〔20203号)”“关于公布部分校级科研项目结项验收结果的通知(沪城建院科〔20204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城建院科〔20205号)”“关于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沪城建院科〔20206号)”“关于成立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生态健康产教研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沪城建院〔202028号)”“关于成立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长三角城市智慧管理研究所的通知(沪城建院〔202036号)”通知

2020年度学术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五次,主要提议包括:百千万人才评选投票会议以及职称晋级或晋升聘任工作会议等委员会一直注重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严肃学术纪律,规范科研行为,维护学校声誉,促进科学研究活动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结合国家与上海市相关规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处理学术不端和科研失信行为办法(暂行)(〔20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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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学校为学术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通过召开学术委员会议,教师职务聘任、岗位晋升等事项中涉及学术水平评定的,完全由学术委员会组织开展,实现行政决策与学术判断相分离,保障了教师、科研人员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了学校科学发展。

40.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教职工通过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对学校重大改革发展事项进行审议,对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事项建言献策,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制度。通过教代会制定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每年依法召开双代会会上校领导作学校行政工作报告、学校预算执行及财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大会期间学校重大事项进行说明、宣讲,如《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章程》、学校《五年发展规划(2018-2022年)》的制定和说明;对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进行审议,如2019年“双代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补充公积金实施方案(试行)》。根据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教职工代表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工作,在发挥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教职工代表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工作已作为每年教代会的一项重要议程,并形成制度。“双代会”期间按照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做好市属高校领导班子干部考核工作”和市教育工会关于“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的工作安排,进行民主测评。据统计,学校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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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一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落实《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积极动员代表提案,提案办理过程中,严格依照提案工作办法,多方协调,搭建平台,分别召开过提案委员会工作会议、职能部门提案工作推进会、提案代表反馈会等会议。工会加强服务和规范,总结提案工作,提升办理质量;职能部门重视提案意见,提升管理水平,作为对工作的鞭策和帮助。办理过程体现学校改革发展的历程,将对学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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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推进会)

    落实《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申诉处理办法》。根据办法成立教职工权益保障委员会。协调和处理教职工诉求,确保教职工表达诉求的渠道畅通,充分保障教职工的利益。

41.校和院(系)两级管理职责科学清晰。学校校务委员会等机构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功能完备。

为使校和院两级管理职责更加科学清晰,学校出台《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内设机构工作职责》(沪城建院委【2018】35号),明确学校党、群团、行政、二级学院(部、中心)的具体职责。同时做好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工作,学校制定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年度二级学院(部、处、中心)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沪城建院人〔2020〕6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

优化内设机构,完成质量评估、审计等职能的划转及创新创业学院的独立运行,推进BIM协同中心的建设。通过年度考核,核定二级单位的工作业绩,以此作为核拨二级单位奖励性绩效的依据,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核拨计算办法》,激发二级学院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开展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的积极性。针对二级单位的特点,对接二维分类,完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制定《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年度二级学院(部、处、中心)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沪城建院人〔2020〕6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城市发展中心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沪城建院人〔2020〕7号)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沪城建院人〔2020〕8号)三个文件,突出二级单位重点工作,设置年度考核单项奖励,引导二级单位立足学校发展开展工作。

学校以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章程》,完善学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治理结构,2019年10月,成立由校办公室主任牵头的筹备工作组,正式启动校务委员会各项筹备工作,2020年10月份正式形成《章程》(草案),完成校务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遴选工作。校务委员会是学校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2020年11月首届校务委员会的召开,标志着我校校务委员会正式成立,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重大事项,为学校党政提供咨询建议、决策参考、监督评议,增强学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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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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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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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委员会成立大会)

42. 学生会、研究生会发挥自我教育、管理、服务作用,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权益。

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委领导,学工部、团委指导下,团结和引领城院青年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担当学校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学校寝室楼宇安全、学生活动场地、学生教育教学及生活设施等相关事务的民主管理,推动校园民主建设并促进广大同学成为学校改革的支持者、学校发展的推动者和学校稳定的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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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学校共青团大学习培训班开班式)

学生会成员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依托学生代表大会以及学生会权益部门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要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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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我校学生会有完善的学生会《章程》,每年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的最新要求落实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设立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监督学生会成员的履职情况。设立提案工作制度,将每年学代会正式立案的提案作为下学年重点督办的核心工作。将服务师生、服务学风建设,打造一级“服务型学生会组织”作为学生会发挥自我教育、管理、服务作用的主要目标。明确建立学生会组织“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明确校级组织对二级学院组织、二级学院组织对班委会的工作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对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进行指导、联系和帮助,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开展重点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和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的会议,听取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

全面实行学生会主席团执行主席轮值制度,以刀刃向内及主动破题的勇气完成了高职学年第一学期末进行学生干部梯队换届的改革试点。

在学生会干部的任用方面,每学年初面向广大城院青年进行公开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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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每月开展“校领导与学生面对面午餐会”,学校党政领导随机与学生共进午餐,实时了解普通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工作等状态,及时解决同学们反映的共性问题。一年来解决涵盖校园安全、饮食、住宿、教室、借阅、洗浴等方面的二十多类问题,依托新媒体促进线上线下联动模式的建立,形成城院青年与学校同呼吸,共命运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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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与学生面对面午餐会)

通过开展“团委书记班子面对面”活动和“后浪树洞屋”等活动,形成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活动闭环。团委书记班子依托“面对面”活动直面青年,当面回应“后浪树洞屋”中的询问,为城院青年答疑解惑。目前,“面对面”系列活动已经全面升级,根据“后浪树洞屋”中城院青年的来信以及学代会提案的相关内容,学生会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参与到面对面活动,近距离聆听城院青年心声,回应城院青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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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团委书记班子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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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后保处长面对面)

43.严格规范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内部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等制度。

1.严格规范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

1)规范招生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指导下,学校各批次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带领下,全程由招生监督小组监管,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十公开”等要求,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招生工作、考试等方面带来的影响,全校上下统一战线,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挥和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充分发挥“齐抓共管、联防联控”,全力保障各类招考工作平稳、有序、安全地进行。所有考生进校考试必须持“身份证、健康码(绿码)、准考证、体温监测表(考前14天体温检测)”,经过现场测温通过后方能参加考试。尤其,为进一步落实考生14天体温检测情况,我们安排人员“点对点、人跟人”,落实到每一位考生的每一天体温情况,实时掌握考生身体健康状态,做到“早排摸、早行动、早落实”。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今年招生工作在保质保量下顺利、平稳地完成。

2)规范学籍管理

为了做好疫情影响下的新学期开学工作,配合学校确定的“学生错时分层返校报到”安排,教务处专门制订了《关于2020秋季学期的注册工作方案》,协调各二级学院有序开展学生的开学报到和学籍注册工作。按照《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日期向所在二级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符合条件的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因故不能如期到校的,应当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务处汇总了各类数据信息,并及时在学信网和教务管理系统进行了注册确认,保证了学籍管理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市教委工作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8号)精神,我校由教务处牵头,联合招生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图文信息中心等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启动了对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今年我校录取2020级新生总数为4014人,其中,实际报到注册3853人,放弃入学资格147人,参军入伍保留入学资格13人,因病保留入学资格1人。

截至2020年10月30日,全校共计注册学籍学生有10444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10月30日,复学183名,休学61名,退学102名,保留学籍126名,留级52名,转专业145名学生。

3)规范收费及办班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对高校收费的相关规定。学费按照财政批准的高校收费标准收费收取,在校注册学生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按学校收费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缴学费、住宿费存入学校发给学生的银行卡,财务处通过银行扣学费,并将学费收缴情况及时反馈给学工部。

学校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大培训农民工、企业在职员工力度。组织了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考试,举办了一、二级建造师考前辅导和继续教育,一、二级造价师和监理工程师考前辅导等各类培训班60个,总培训人数3828人次,全年实现产值450万元。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1511人,学费总收入为570多万元。完成全国注册考试人员现场确认34480余人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考试12562人次,执法人员考试246人次;开展上海市水务局党务干部培训班、北站街道培训班,党建培训113人次。

2.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内部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等制度。

学校财务严格按照上海市财政、上海市教委批准的预算执行,年末及时编制决算报表。学院财务处制定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预算管理办法》。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一上”、“二上”的预算编制同时做好疫情期间部门预算内经费的调整工作。认真完成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的编制。财务处在疫情防控期间,制定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收费实施办法》,完成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6522人次。

学校突出主动,发挥审计自查自纠作用。编制学校首版内控手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在做好常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外(项目141个,核减362.14万元),开展学生活动和资助经费审计,对五个部门、七名中层干部开展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沪城建院〔2019〕101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

2.沪城建院〔2020〕30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3.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创建依法治校标准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4.关于公布第二批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2016-2020年)和依法治校标准校(2016-2020年)名单的通知

5.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章程(修订版)

6.校领导出席市高职院校2019年依法治校工作研讨会并作交流发言

7.学校召开依法治校标准校创建工作推进会

8.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依法治校标准校”申报材料公示

9.学校召开2020年依法治校工作推进会

10.学校召开2020年依法治校和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

1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1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9-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3.学校召开2020年依法治校和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

14.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pdf

15.我校召开一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16.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一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17.学校一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胜利闭幕

18.学校召开一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19.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一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pdf

20.沪城建院〔2019〕4号关于成立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第一届教代会代表提案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21.沪城建院〔2019〕3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的通知

22.学校首次教代会提案工作反馈会顺利召开

23.关于征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一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

24.学校召开一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推进会

25.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申诉处理办法.pdf

26.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首届教职工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

27.校团委举办“与团委书记班子面对面”线上公益宣讲活动

28.升级版“面对面”| 与校领导面对面,一起畅谈发展,共谋未来!

29.升旗仪式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传达会议精神

30.奔涌吧!后浪们!2020学年团学换届竞聘会顺利举行

31.沪城建院教〔2019〕1号关于学籍管理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pdf

32.沪城建院〔2019〕19号关于修订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33.沪城建院〔2019〕59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预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34.沪城建院〔2020〕45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

35.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保送及免试资格申报方式的说明

36.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37.2020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秋季全国招生计划表

38.2019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秋季招生”各省省控线及我院分数统计表(文/理)

39.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0年三校生高考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40.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0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4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020年三校生高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查询及相关事项通知

4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0年三校生高考职业技能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及防疫要求

43.2020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三校生高考”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

44.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0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45.2020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三校生招生章程

46.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志愿填报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