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专门队伍建设。按照师生比1:350标准,核定思政课教师队伍;按照师生比1:150标准,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少数民族师生比1:50标准,配齐少数民族辅导员;按照师生比1:3000标准,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

学校思政教师队伍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师生比要求进行人员配置,截至2021年年底,全校学生10714名,其中思政课教师31名,师生比1:346;专职辅导员64名(含1名新疆籍少数民族辅导员),兼职辅导员27人(3名兼职人员折算1名专职人员),师生比1:146;专职心理教师2名,兼职心理教师20名(3名兼职人员折算1名专职人员),师生比1:1339,思政教师队伍符合配备要求。

11)建立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专门队伍在招聘录用、日常管理、培训培养、职称评聘、考核激励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落实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党务工作队伍双重身份、双线晋升政策。

1.严把政治方向,强化师德标准选聘中严守思政工作队伍政治关,加大引进过程中的政治考察,确保学校思政工作队伍无意识形态和学术不端问题发生加大思政课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2021年招聘2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师资,校内转入1名青年博士师资,从本科院校引进2名高级职称教师充实师资队伍建设。与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结对共建,加强师资资源共享。打通校内师资的流转机制,将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背景的师资选聘为专职思政课教师,探索尝试将具有思政工作背景的8名校内党政管理干部转岗为专职思政课教师;

2021年度学校共招聘专职辅导员5人,其中事业编制3人,人事代理2人。根据有利于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辅导员的专业特点、性别比例和年龄结构,科学设置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岗位;畅通辅导员的退出机制,根据个人实际和学校岗位设置,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可以转岗至专任教师、行政管理等岗位。

2.强化能力建设,推动思政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一是拓宽思政教师专业渠道。学校要求专职辅导员在完成基本学生工作量的基础上兼任学生党团建设、就业指导、心理咨询、资助、征兵、档案管理等模块负责人;学校定期组织辅导员专项业务沙龙活动;支持辅导员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形势与政策”以及部分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鼓励和选派辅导员在职业生涯规划与指导、心理咨询等领域进行专业化研修;支持专兼职心理教师参与公共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课程开发与教学。二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学校全面开展辅导员建设月活动,内容包括学校“2021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学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学校辅导员主题班会展示活动、推荐辅导员参加2021年上海市骨干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组队参加第十届上海高校辅导员团队拓展活动、遴选辅导员参加第十八届上海高校辅导员论坛征文活动等六项活动增强辅导员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和归属感,推动队伍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三是提升辅导员工作能力水平学校组织2021年辅导员暑期培训暨工作研讨会,从专题讲座、学生工作专题会、疫情处置方案培训、小组讨论、素质拓展活动等环节,强化团队意识,增强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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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辅导员暑期培训暨工作研讨会

四是重视思政教师集体备课。建立学校、学院、教研室的三级集体备课体系先后组织十九大精神及多次全会精神宣讲、党史学习教育、“形势与政策”等校级层面集体备课会,学校领导班子主动参与;学院组织全体思政课教师深度参与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师网络集体备课平台定期举办的各种活动,结合最新形势开展专题备课,如与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联合举办抗疫专题集体备课会;教研室围绕所授课程就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线上资源库建设和支撑等方面深入研讨并推进;连续三年举办思政课教师全员参与的说课、讲课比赛,不断检验集体备课的成效;探索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思政课的“五融”模式,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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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思政课教师教学能力大比武现场

3.探索思政工作专门队伍评聘标准。学校按教师比例核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各类岗位占比,思政课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岗位比例不低于学校重点学科高级岗位设置的平均水平,指标不挪作他用;初步制定出与思政课教学科研特点相匹配的职务职称评聘和评价标准,提高教学和教学研究占比;制定并出台《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沪城建院〔2021〕59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职辅导员星级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思政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打通辅导员双向晋升机制。单列专职辅导员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和评聘条件,评定结果与辅导员的工作津贴、岗位聘任、职级晋升、评优评先、培训研修等直接挂钩,并纳入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依据,有效激发辅导员内生成长动力。

4.健全思政教师队伍培养培训体系。学校鼓励和支持2名青年思政课教师继续攻读博士研究生,并支持其他骨干教师报考马学科博士研究生;落实思政课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提升工作,坚持为年轻教师配备指导老师,进行针对性指导,坚持组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比武,邀请高水平专家现场指导组织思政课教师参加马克思主义劳动人权论坛、建党百年系列学术研讨会,支持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各级各类课题,多名教师获批各级各类项目、课题。持续开展思政课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建设,开展培训交流活动,支持教师多渠道提升专业素养。1名教师入选教育部“2021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1名教师参加2021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2名教师分别赴成都、江西参加实践研修,4名教师参加市属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1名教师参加上海建筑职业教育集团层级师资培训,2名教师参加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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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百年系列学术研讨会

学校重视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培养和培训,积极鼓励辅导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近三年,辅导员参加校级培训1584人次,市级培训198人次,国家级培训16人次;心理教师参加各类心理专题培训督导142人次,其中专职心理教师每年的职后培训均在60学时以上。

5.加大分类考核绩效评价。学校在充分保障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正常运转经费的同时,按每生每年30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用于思政课教师的学术交流、实践研修等;设立专职思政课教师每人每月2000元、专职辅导员和专职心理教师每人每月1000元的岗位津贴,保障思政教师的实际平均收入不低于本校教师的平均水平。学校对思政课教师实行分类评价,按照教学型和教学科研型分类,尝试探索不合格思政课教师的退出机制;对辅导员实行学校、二级学院、学生的三级考核体系,突出岗位业绩奖励,形成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良好局面;在学校各类教师表彰体系中,单列思政教师比例,开展“优秀辅导员”、“辅导员年度人物”等评选工作。

12)加强教师思政工作,健全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教师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建设提升,规范教书育人和学术道德等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把师德规范要求融入人才引进、课题申报、职称评聘、导师遴选等各环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学生对师德满意率达到85%以上。

  1.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把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到全局工作规划的重要位置上。在学校思政工作委员会指导下,教师党委工作部牵头统筹相关职能部门推进学校教师思政工作,教师思政工作委员会、教师道德评议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等师德建设专门机构,统筹解决教师师德建设与业务发展衔接不畅问题,强化协同联动,明确职责,推进落实,做到“领导、实施、参与”三层联动,提升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合力;强化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教师思政的主体责任结合自身实际,设计载体,明确抓手,构建二级党组织特色思政工作模式。

2.细化学校教师聘用、职称评审、评优奖励中对教师思想政治、师德方面的考核要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出现违背师德准则行为,尤其是学术不端或学术造假行为的教师不得参与职务职称聘任、进修深造和评优奖励;出台《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师师德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沪城建院委〔2020〕42号),将师德考核结果与职称评聘、岗位晋升、个人年度考核、进修培训、评奖评优等方面相挂钩;出台《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沪城建院委〔2020〕27号),从制度层面上,规范教师的师德行为,并将之内化为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自我约束;建立教职工思想动态月报制度,对教师中违反师德师风规范的隐患及时排查,联合二级学院党政通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全面客观了解情况,把违反师德师风的隐患扼杀在摇篮中。

3.深入推进《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强调把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加快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2021年出台《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试行)》(沪城建院〔2021〕39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沪城建院〔2021〕38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管理岗星级职员聘任实施办法(试行)》(沪城建院〔2021〕57号)等制度文件,突出师德师风考核、教育教学业绩、完善科研评价导向、重视社会服务、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4.探索创新学校教师特色思政工作开展模式。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新时代劳模(工匠)文化育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沪城建院委2020[47]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劳模(工匠)文化引入学校教师思政工作中,进一步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2021年底学校申报的《基于“新时代劳模(工匠)文化育人”的高职院校教师思政工作实践探索》成功入选上海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建设精品项目。

5.先后出台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办法》(沪城建院委〔2019〕1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准则》(沪城建院委〔2019〕2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沪城建院委〔2020〕27号)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师师德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沪城建院委〔2020〕42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新时代劳模文化育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沪城建院委〔2020〕47号)等文件,在校园教学场所和行政办公场所张贴《新时代高校教师十大职业行为准则》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准则》海报,营造良好师德氛围,规范师德行为;要求和督促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和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的签订与存档工作;建立和完善“教师+学生+督导+家长+社会”的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全员监督机制,设置师德师风电话、电子邮箱等举报途径,组织学生、教师等各类座谈会,听取师德师风建设的评议;学校和二级党组织定期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工作。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定期对学校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调研,动态分析,查找问题。根据近期师德师风调研问卷结果显示,学生对我校教师师德师风总体情况“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人数占比为 91%,显示学生对教师师德师风情况总体评价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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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对教师师德师风满意度评价

1. 沪城建院〔2021〕59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辅导员队伍建设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3. 学校举办2021年辅导员暑期培训暨工作研讨会

4. 沪城建院〔2021〕38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5.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思想动态月报表

6.沪城建院〔2021〕57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管理岗星级职员聘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7.沪城建院〔2021〕39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