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 内部治理
36.落实综合改革方案。实施学校章程,健全依法办学机制。推进校务公开,实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
学校内部治理严格按照《高等教育法》规定,建立由大学章程作保障的现代大学制度的工作机制,教职工通过各级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两级管理职责明晰。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以及预决算、内部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等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章程制定是实现依法治校内在要求。2018年9月21日,学校印发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章程》,章程发布后使学校办学更加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不断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与水平。学校召开了2018年依法治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学校对依法治校和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到思想上重视,落实人员,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按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动作;信息公开和依法治校两项工作是紧密联系的,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推进依法治校是学校长期坚持的方略,创建依法治校标准校及相关申报工作是推进依法治校的动力和契机,实施依法治校才是根本目的,要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学校各项重点工作,不断丰富和完善主动公开的内容,拓展和创新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全面提升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我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学校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开设了“信息公开”网站,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均有信息员负责信息公开内容,以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发布了《2017-2018年度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此外,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座谈会、办公例会以及学生座谈会等。通过这一立体化的体系,学校党政领导向教职工通报学校办学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办学工作健康发展,学校根据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教育系统普遍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精神,结合办学实际,聘请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精通教育法律法规、熟悉高校管理的专业人员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全面负责学校各项法律事务。
37.校和院(系)两级教授治学制度健全,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有效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功能。
学校为了建立健全大学治学制度,制定《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成立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下设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术道德分委员会,并根据规定开展工作,更加注重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组织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018年1月5日下午,学校在杨浦校区举行了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学校党委书记褚敏同志特邀出席了第一届学术委员会会议,学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郭洪涛同志受委托主持会议。会议通过了第一届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人选名单,通过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校长叶银忠教授向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特邀学校党委书记褚敏同志为叶银忠教授颁发主任委员聘书,学校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聘任程序圆满完成。
2018年3月10日,学校召开了第一届校学术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招办提出的关于报送2020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方案进行审议,提出建议和意见。前期招生办与教务处会同各二级学院做了相应的研究分析,各位委员也积极展开讨论并且表达了各自意见。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全票同意招办方案有效。
2018年4月14日,奉贤校区516会议室举行了校学术委员会第三次专题会议, 22位委员出席本次会议,叶银忠主任委员主持会议。本次会议主要内容是审议2018年申请高级职称人员陈述及答辩。共计8位参与本次高级职称评选答辩的教师依次进行陈述答辩。
38.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通过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与监督权利,对学校重大改革发展事项进行审议,对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事项建言献策,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工会把履行好维护职能,不断提高教职工参与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水平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工会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积极拓宽渠道,搭建平台,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供保障,系统推进各项制度建设,积极落实民主管理各项具体措施。
一是进一步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积极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017年召开了学校合并后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2018年度继续完善教代会工作机制,于12月召开城建学院一届二次双代会,审议通过《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讨论稿)》、《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第一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建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讨论稿)》。
二是通过多形式、多渠道推动和落实民主管理。学校工会积极推进民主管理机制的建立,让教职工(教代会)代表参与到学校重大决策和事关教职工利益的制度建设过程中。今年在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岗位设置聘任办法等重要文件的制订过程中,工会与有关机关职能部门先后多次召开了不同条线、不同类型的教职工(教代会)代表座谈会,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使得绩效工资、岗位聘任等教职工关心的重要制度的建设更加的合理化和更具操作性。教职工代表和工会选派的代表还充分参与到学校教师道德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等机构中。学校工会还认真学习吸收其他兄弟院校工会的工作经验,搭建沟通平台,根据学校阶性工作重点及教职工关注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城建下午茶”活动,让教职工与学校职能部门实现面对面沟通,助力学校管理及服务的改善和提高。在推进民主管理的过程中,工会热情接待教职工来访,倾听教职工诉求,疏导教职工情绪,及时将教职工的合理诉求转达给相关职能部门,为化解矛盾、维护教职工思想稳定发挥了应有作用。
三是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自身各项制度和组织建设,从而为学校民主管理提供组织保障。一是建和全面落实工会委员会例会制度和工会部门例会制度。对于涉及工会发展、改革教职工福利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工作决策程序,进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二是加强工会规章制度建设。工会积极依照落实全国总工会、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工会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学校2017年“双代会”形成的工作决议和成果,完成制定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议事规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工会采购管理办法》。三是完善工会内部职责的分工落实。民主管理、职工福利、助困外联、教职工素质工程及退管、妇女工作等工会职责任务都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构架,为工会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建立了有效的组织保证。
39.校和院(系)两级管理职责科学清晰。发挥学校理事会校务委员会(董事会、理事会)等机构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功能。
为使校和院两级管理职责更加科学清晰,学校出台《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内设机构工作职责》(沪城建院委【2018】35号),明确学校党、群团、行政、二级学院(部、中心)的具体职责。同时做好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工作,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沪城建院【2017】87号),结合实际,制定《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沪城建院人【2018】10号)。
40.学生会、研究生会发挥自我教育、管理、服务作用,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权益。
校团委积极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根据沪团委办联[2016]1号《上海市学生联合会关于健全上海高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若干规定》和沪团委联[2017]29号《关于进一步健全本市高等学校团学组织格局的若干规定》,制定《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团学联干部标准》,学生代表大会每2年定期召开,同时开展提案工作;学生会主席由大会差额直接选举产生;设常代会为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常代会组成人员并不兼任各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或部门负责人。
校团委设立办公室、调研部、组织部、宣传部、创新创业部、社团管理部、志愿者工作部、社会实践部、广播电视台共九个部门;学生会共设立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媒体工作部、权益部学术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事务部、对外联络部、纪检部共十个部门;校级学生会主席团人数为4人,其中一人明确负责学生社团相关工作。由此,团委、学生会及学生社团之间合理界定了各自的功能定位,使团学组织更广泛、深入地代表学生、融入学生。
根据《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为提高团委学生会服务学生的质量,2018年1月11日校团委出台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了团委和校学生会各部门的职责,使各部门有章可依,强化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学生会组织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团学组织于每年的10月定期招新,吸纳有责任心、热心于学生工作的有志青年加入到学生会队伍。各部门成员在日常工作、学生活动中,以热心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项活动、每一个小细节,力求向全校师生展现学生会的风采。青年学生群体通过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制度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自身权益;校学生会干部定期举办团学骨干培训班、团学干部培训班,提升学生骨干、学生干部履职能力,并提升校学生会工作能力。
校团委下设有多个媒体部门,如宣传部、新媒体工作部、公众号、 广播电视台等,平时校团委注重充发挥校园网、团委公众号和学校电子屏、团委广播台等宣传教育功能。注重学生干部宣传部门人才培养传播着团委学生会的活动信息以及学生会的精神,架起了广大同学与学生会的桥梁,是反映全校学生思想观点和心声的基本载体和主要平台,负责学生活动的记录、编写和展示等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宣传学校的方针、政策,围绕有价值的学生活动进行全面、及时地报道;对领导重视、同学关心的普遍存在的焦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采访,为学生解疑释惑。
校学生会权益部、生活事务部、社会实践部、调研部定期开展宿舍卫生检查、食堂反馈、禁烟行动,与学校后勤部门配合,做好后勤保障宣传工作、权益维护工作等。团委、学生会各部门通力合作,带着城院学子和学生会干部双重身份,积极联系广大城院青年,沉入基层,听取同学们的声音,并将合理想法和诉求反馈给学校,帮助学校完善管理,真正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参与到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权利维护当中。
41.严格规范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内部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等制度。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开展“阳光工程”。在组织保障方面,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重要事项;设立了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全过程、招生工作人员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在制度落实方面,严格依规加强对招生章程、招生宣传资料的审核,规范录取及结果审核工作;加大招生信息公开透明力度,及时将招生章程及计划、招生安排与录取结果查询、考生咨询及申诉通道、招生动态工作等内容信息进行发布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服务考生”为本,从学生需求的角度做好招生咨询服务工作。
学校成立了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和校长作为双组长。召开了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布置会,制定了《依法治校创建实施方案》,推进学校招生、规范收费、办学办班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执行,做到依法合规办学,营造制度文化。学校组织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对教育收费情况进行自查。严格按照教委和市物价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相关制度进行信息公开。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内部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等制度。定期召开预算执行推进工作会议,对预算推进情况做了小结,对执行力度不够的项目做了通报,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做了部署。定期召开财务工作月度分析会,加强内部控制,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经费支出,经费报销,制度完善等做了分析,对遇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沪城建院〔2017〕75号关于印发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通知.pdf
沪城建院〔2017〕43号关于2017年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和开题工作的通知.pdf
图36-3学校召开规范教育收费和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jpg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团学干部培训班安排表.xlsx
2017年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一览表2017.12.25.xls
沪城建院〔2017〕63号关于成立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doc
沪城建院〔2017〕64号关于成立学校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的通知.doc
简讯学校召开规范教育收费和教育政风行风建设专题工作会.docx
校领导与学生代表面对面午餐会————倾听学生心声,关注学生成长2017.10.10.docx
2.沪城建院〔2017〕13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财务管理办法.docx
3.沪城建院〔2017〕14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经费审批管理办法.docx
2.沪城建院〔2017〕87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绩效工资的原则方案》的通知.pdf
1.沪城建院委〔2018〕35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pdf
3.沪城建院人〔2018〕10号关于印发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1 2017-2018年度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附件2 学校召开2018年依法治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doc
附件3 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在教师节期间为教职工提供义务法律咨询的通知.doc
附件7 关于加强学校网站、主页新闻和工作动态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doc
沪城建院〔2017〕15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已挂).pdf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在职教职工慰问暂行标准(拟调整方案1).docx
沪工总财[2018]96号《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pdf